丈夫被迫害致死 马洁一家累遭迫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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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陕西省咸阳市现年66岁的法轮功学员马洁女士,丈夫王大卫是西安飞机制造公司高级工程师。夫妻俩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被中共恶警绑架、酷刑折磨,王大卫五天后被毒打致死;马洁当时被恶警戴上铐子吊在空中毒打。马洁还两次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四年。弟弟马明海两次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其妻子三次被非法劳教。

王大卫

马洁是咸阳醴泉人,一九五四年生,从小身体虚弱,经常头痛,严重失眠,一把一把的吃药,也没啥效果。后来又得了风湿性关节炎,引起心脏病,被病魔折磨的非常痛苦。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一本《法轮功(修订本)》,这一看就爱不释手了,中午连饭都没有吃一气看完,心情特别激动。学法炼功不到一个月,她象换了个人似的,病不翼而飞,脸上光光的,白里透红,世界观都改变了。人整个充满阳光,充满活力。

她丈夫王大卫看到这功法有此奇效,也开始修炼了。丈夫以前患有心脏病、脑血栓、胆结石、泌尿结石,两个月后一切恢复正常。

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美好,马洁把法轮大法传给了全家二十多人,其中就有马洁的弟弟马明海以及马明海的妻子陈喜歌和他们的四个孩子。马明海一九五九年生人,年轻时当兵参加过中越战争,当兵六年受过八次嘉奖,有两次立功表现;复原后在单位也是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马明海全家修炼了大法后,妻子陈喜歌所患的精神病、胃病、颈椎增生、气管炎、妇科病、还有一种奇怪的病(发病后手脚发麻、休克),曾到多家医院求名医,也无法治愈,修炼后不治而愈。他母亲曾患有颈椎增生、十二指肠胃溃疡等各种疾病,炼法轮功后也好了。

一、夫妻遭绑架、酷刑折磨

二零零二年五月,马洁一家人再次被迫流离失所,携带家人暂时安身于咸阳市橡胶厂一同修帮忙租住的地方。

二零零二年八月初,西安市户县“六一零”和户县公安局成立了“八二专案组”,抽调了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和各派出所的警察,历时一个多月将户县、西安、咸阳等地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户县迫害。

西安法轮功学员杨恒青(西安科技大学副校长)夫妇因遭户县610非法抓捕无处安身,遂到马洁家中暂住。八月三十一日,户县恶警强行闯入马洁家中,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将杨恒清夫妇绑架。

恶警杨敏亮,伙同户县610头目刘志金,张景民等人要强行搜家,在马洁与其丈夫王大卫及女儿反对下,未出示搜查证并强行将马洁抬入门外车内,把王大卫与14岁的女儿推到一边将家中翻得一片狼藉,随后将王大卫与马洁也绑架,抢走两台复印机、一台打印机以及一台电脑及刻录机、复印纸、两箱光碟等。之后咸阳610邪恶头目刘志勇带领一帮恶警在王西安的家中将所有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微波炉,上万元的照像机等)全部抢走。

户县610将四人绑架到户县山中一废弃军工厂进行了残酷迫害。不分青红皂白将王大卫与马洁每人扇了几个耳光,马洁因反抗这种暴力行为,被用手铐反铐在床上,蹲不下也站不起来,就这样把人折磨一夜。

第二天早晨开始刑讯审问,恶人先将马洁用粗大的麻绳捆绑,然后把她用绳吊在门框上,拳打脚踢并在腰部猛击,直至人面色惨白,将要昏厥时才把人放下来,不一会又把手反绑在背后,勒令跪在一铁框架子床上,将头猛烈地往下压并把手于背后狠狠地往上提,直到马洁休克昏死过去,恶警未等人苏醒,便又将人吊在门上毒打,整个刑讯过程惨无人道。

随后将王大卫也带入刑讯室进行严刑拷打,马洁在楼下听见刑讯室内610恶警叫骂及打人声不绝于耳,恶警杨敏亮尤为猖獗。

二、丈夫王大卫被毒打致死

在山中呆到第三天的下午,610又将人悄悄转移到下一个招待所内继续进行更残酷的迫害。由于招待所比山中封闭更加严密,马洁在遭受迫害时再未见到丈夫王大卫。

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下午大约两点多钟,马洁在房间突然听见外面一阵吵闹,同时听见110救护车已赶来,于是急奔到窗户前看见医护人员抬着担架一片混乱,看守马洁的两人随之赶紧拉上窗帘说,那不是你们的人。最后恶人仍畏畏缩缩不敢承认他们将王大卫严刑拷打而致人身亡的事实,声称她丈夫“跳楼自杀”(当时审讯时每人都有几个人半步不离的看守着,连动一下都不允许,试问人怎会有机会从楼梯拐弯处跳下)。

中共恶人欺骗马洁称让在医院见丈夫,但之后却将人连夜偷偷转移至拉家滩一戒烟所外的一间空房子并由七八个小伙监视,非法关押两天后又将人转至戒烟所内只有一张烂床板且老鼠乱跑的黑房子里。在此期间,马洁强烈要求见丈夫,610恶人一直拖延不让她见人,并将马洁又非法转移至户县一饭店中非法关押20天继续进行迫害。

马洁因没有见到丈夫不知现状而无心吃饭,恶警杨敏亮在马洁身体虚弱无力之时用手铐强行将人两手及脚全部铐在一专门铐人的床上,命医生强行给人打针。随后恶人派来户县政法委两人告之马洁在火葬场见人,马洁听后随之昏倒在地,苏醒后质问恶警人是怎么死的,户县两政法委人员因心亏连头都未抬支吾不清,遂偷偷溜走。随后又来一恶警在马洁身体虚弱时强逼其在一张纸上签字,并告之你不同意我们还是会火化的。在恶人非法强行要求下马洁将纸撕掉,并提出将此事告之丈夫的父母及兄弟,并要求请辩护律师及法医来验尸,均被无理拒绝。之后恶警强行将马洁架往火葬场并全程摄像。

当时恶警说人坠楼头先着地,可见王大卫遗体后,发现他的头部并无任何伤痕,反倒腰部,腿及胳膊有被人毒打的伤痕清晰可见,且腰部尤为严重,红肿一片。

随后恶警将马洁架入火葬场外的车内,还有一恶警用摄像机对马洁进行拍摄。在此之后并未将马洁放出,而是将她劫持到长安县工人疗养院洗脑班进行了三个月的又 一轮伪善的迫害,因恶警怕真相暴露,在事情处理完后仍不让马洁与家人相见,随后又将其关押在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

王大卫被酷刑折磨致死的事情一直拖延半年之久,家人(除马洁外)都一无所知,有一次前往户县公安局送衣服时发现以前送的衣物仍在办公室搁着,质问恶警,恶人仍肆意隐瞒,之后家属感觉事情蹊跷前往公安局多次要人后,警察才将此事告之家属,伪造“跳楼自杀”的假相。当家人问起人为什么跳楼以及怎么跳的楼时,他们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最终在未说清任何事情的情况下,未经家属签字同意强行将王大卫遗体火化。既然是跳楼自杀,为什么不敢通知家属让家人验尸而是将人火化后的骨灰盒匆忙交于家属?为什么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不让家属见其妻子马洁问明情况?为什么最终还给家属赔偿三万元呢?

马洁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多次强烈要求放人,最终于二零零三年五月才将人放出。

二零零四年二月底,马洁又被咸阳市610头目刘志勇、高军等恶徒绑架,劫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三、弟弟马明海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各地全面迫害法轮大法,马明海当时是咸阳市的义务负责人,咸阳市委“610办公室”要挟他接受当地新闻媒体采访,多次强迫他和法轮大法“决裂”,马明海拒绝配合,咸阳市委“610办公室”和咸阳市委妇联串通、勾结,以他有四个孩子、违犯计划生育政策为由罚款两万元,并再次要挟他在媒体上公开和法轮大法决裂,马明海坚守自己的信仰、坚决抵制。马明海所经营的公司方方面面当时受到各种非法干扰,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万元,难以维持而关闭。

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马明海和妻子、母亲及四个孩子共七人携带“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他和妻子在天安门金水桥前打横幅,妈妈和四个孩子在横幅前炼功。不到几分钟,几个警察从警车上冲下来,未表示身份,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将马明海一把摔倒在地,拳打脚踢,致使他面部流血不止,并将全家七人野蛮的塞进了警车里,非法扣押在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因不配合说出自己的姓名,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抽打孩子(四个孩子最大十五岁,最小只有八岁)面部和头,近七十岁的母亲因看到如此残暴的场面被吓的晕倒。

马明海说:“紧接着更可怕的事发生了,我亲眼见到他们又带来一批法轮功学员,五、六个警察手持电警棍、手铐,连同我们一顿暴打,打完后,让我们每个人架飞机、蹲马步、用面部撞击墙壁。我被关进一间小房子恐吓、拍照,最后进来一个警察假装说他姐姐也是法轮功学员,骗走了我身上四千多元现金。”

马明海被非法关押进北京东城区看守所长达三十天,被非法审讯。天下着大雪,被脱光衣服,用冷水冲身折磨等等。

二零零零年元月三十日,马明海被当地公安从北京东城区看守所押回陕西咸阳看守所,在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在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马明海坚守信仰自由,抗议劳教所残酷迫害,受到非人的折磨,被关单人禁闭一年零四个月,不让见阳光,室内大小便,不让家人接见。三年到期后,因坚修法轮大法,被延期半年。

马明海从劳教所回家,无处申冤,通过互联网揭露全家因修炼法轮功所遭受的迫害:姐夫王大卫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妻子、姐姐、哥哥被非法劳教,弟弟、嫂子、妈妈被非法关押, 四个孩子不能正常上学。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当地国安刘志勇等七个警察,用铁棍强行敲开防盗铁门,将马明海架上警车,连鞋都没有穿。妻子见此情景,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几个警察拖出室外,妻子向周围围观的人哭着诉说一家人因修炼法轮功而受益,身体得到康复的事实;炼功做好人却被打压。

当时围观的人很多,一名正义的人(附近书店老板)看到警察这种野蛮行为很气愤,说他犯了什么罪,你们不让人穿鞋把人铐走,就因为这位正义之士说了这句话,连他也被关押了几天。就这样,马明海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六月份,陕西省政法委在汉中汉台区铺镇乡皂树村的一所废弃小学里设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主要针对的目标是陕西各地坚定法轮大法修炼人员。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中午十二点左右,马明海刚下班回家,咸阳市秦都区沈家小区居委会主任朱华受秦都区“610”办主任何美霞指使,打电话将他骗到居委会谈话,随后被早隐藏在楼下的秦都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杨某及秦都区“610”高飞等四、五个警察绑架到警车上,直接挟持到汉中市洗脑班迫害。马明海和被非法关押的多名法轮功学员共同抵制非法关押迫害,直至九月五日洗脑班解散。

四、马明海妻子陈喜歌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日,陈喜歌和婆婆连同四个孩子被陕西咸阳驻京办带到北京一个四合院里,陈喜歌一直被手铐铐着坐在水泥地上,婆婆和四个孩子也被一起挤坐在地上,警察把他们一个一个带到厕所搜身检查,婆婆身上一千多元和陈喜歌身上的五百多元全部被抢走。

随后被咸阳公安局国安警察:姚少群、司光、高军等人从北京押回咸阳市秦都区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后将陈喜歌关押在咸阳秦都看守所,第十三天,陈喜歌被非法劳教二年,婆婆被暂时关在当地派出所。随后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把大法书籍、碟机、录像机、录音机全部抢走,孩子看到一个警察把家里保险柜里的钱(一千八百元)也劫走了。四个孩子被留在家里,无人照看,家里一片狼藉,孩子只能相拥而泣。

在西安女子劳教所迫害期间,以所长张卓清为首的警察,采取各种恶毒的手段逼迫陈喜歌放弃信仰,长期超时干劳工,并且加大劳动量,不让睡觉,甚至连续几天几夜不让休息做奴工,陈喜歌坚信法轮大法,警察李珍命令七名吸毒犯将她按倒在地、强灌东西差点窒息而死。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九日,陈喜歌向当地咸阳渭阳西路派出所以书面材料揭露劳教所对她的酷刑折磨。二天后,三个警察无任何法律程序强行闯入家中将家里的衣柜、书柜乱翻一通,什么也没搜到后气愤的将陈喜歌抬上警车。从劳教所回家才三个月的陈喜歌再次被送入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半年多。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六日,陈喜歌和马洁二人在陕西第二印染厂附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门卫举报、以国安副处长刘志勇、秦都公安分局高军为首,到场后先拳打脚踢,拧耳朵,五个警察将两人戴上手铐,分别带入陕西第二印染厂招待所隔离审讯,并将二人身上的钥匙强行搜走,再次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录音带、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在咸阳吴家堡看守所十五天后,二人被非法在陕西女子劳教所迫害二年。

在西安女子劳教所,陈喜歌被非法关押到南楼二楼单间封闭管理,强制转化。在所长张卓青、纪检委书记赵晓阳、教育队指导员李珍为首的警察旨意下,利用从马三家教养所学的邪恶方式,残酷的迫害陈喜歌和全省各地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强迫干活,从早上七时半,干到半夜两三点,以强制劳动延长时间才能完成任务为主要折磨手段。为了达到让陈喜歌放弃法轮大法的目的,警察李珍为首对陈喜歌施加了各种酷刑、威逼、拷打,也有伪善和欺骗。陈喜歌坚决抵制一切迫害,被关过小号折磨四个月,绝食二十多天抵制反迫害。

五、老母亲被摔伤 姐弟俩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几辆警车围在咸阳市沈家小区一座老旧的单元楼下,随后警察冲进了二楼马洁家中,从里面拉走了十几个人,其中多数是些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还有马洁的弟弟马明海。其弟弟和另一位朋友质问他们警察为何非法闯入别人家中抓人,被恶警强行抬下楼。恶警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在家里乱翻东西,非法抢走大法书籍以及家用的电脑和家里所有的手机,并对在场人录像。随后将所有人绑架到咸阳市西兰路派出所分别关押,共十一人,年龄最大的80多岁,当晚十二点多将六位年龄大的释放,其余五人第二天送往吴家堡秦都区拘留所。

原本通知家属拘留十五天后放人,五月二十六号早晨,家属去接人,遭到看守所拒绝,说是不能放人,并说这些决定和他们没有关系,是咸阳市公安局决定的。据悉,二十五号下午,马洁、马明海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偷偷转至吴家堡看守所。

五月二十五日下午,秦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雷少伟和西兰路派出所陈斌等人将马明海、马洁、李晓莉、张西川四人刑事拘留,送至秦都区看守所。转入看守所时,四人被带至看守所旁的秦都分局预审的办公楼一层内非法审讯,期间几名恶警对马明海进行了刑讯逼供,用黑头套蒙住马明海的头部进行毒打,马明海的惨叫声在整个楼内回响,一楼的房间内还放有给犯人上刑的刑具。

六月一日,马洁八十一岁的母亲袁利琴到秦都公安分局找办案警察雷少伟要人,雷少伟吼一声:“你给我滚!”一边把八十一岁的袁利琴从办公室沙发上提起来,摔在门外,袁利琴老人挣扎着爬起来,抱住雷少伟的腿,雷少伟又将老人连拖带踢,致使老人腰部严重受伤,立坐困难。回家后,袁利琴多次出现失眠、昏晕和昏迷状态。

八十一岁的袁利琴被摔伤

马洁、马明海姐弟七月一日被秦都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遭构陷的案子已被警察交到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主管这件事的警察一个叫陈彬,是西兰路派出所的副所长,一个叫吴宏义。

七月六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去秦都区看守所要求会见马洁,看守所警察却故意刁难,律师去隔壁的住所检察室控告,却发现检察室根本没有检察官监督,看守所所长雒某又将律师糊弄到另一房间的窗前,里面有两人自称是检察院的,律师说明原由、要求二人按法律程序为他的控告作笔录时,二人忽然大喊大叫起来,将律师递进的材料扔出窗外,并扬言不作笔录。律师在坚持了一个多小时之久无果后,和家属前往咸阳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处,一名在便民服务台工作的人员接待了律师,律师说明来意并要求控告秦都区看守所自称检察官的人员,并写了控告材料,这名工作人员给秦都区检察院打了电话象征性询问了一下,告知律师和家属随后给予答复、之后并未有回音。

第二天七月七日早晨律师和家属赶往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时、国保大队办公室门反锁,其他工作人员称人去出差了、要半个月才回来,处处推诿、刁难。

马洁、马明海姐弟被构陷的案子于十月底到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马洁、马明海姐弟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马明海及其姐被非法判四年后上诉至咸阳市中级法院。家属和律师以电话、见面递交申请的方式多次联系法官要求二次开庭审理,后来被法官告之不再开庭审理,让律师递交书面辩护词。家属与律师坚决要求再次开庭,并对此前非法抓捕和办案审理开庭的所有违法行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告,同时家属也对办案人员的违法进行了控告。

控告办案人员咸阳市秦都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雷少伟对当事人的母亲(已年过八十)进行身体上的伤害应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刑事责任;在一审开庭时公诉人毛妮对当事人的律师提出的“当事人的什么行为破坏了法律实施?”“哪条法律规定了法轮功的性质?”等的异议无法在法律上作出合理的答复,法官在当庭没有出示任何所谓的实物证据之后也没有进行调查审理,控告相关审理案件的检察院公诉人毛妮以及法院刑庭法官常保民涉嫌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关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它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5、其它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马明海开始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十二月二十三日,看守所人员打电话叫马明海的妻子去见在绝食中生命垂危的马明海。马明海瘦的皮包骨头,脸蜡黄,整个人瘦的不成人形。后来马明海被劫持至渭南监狱,没有告知家属。马明海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出狱回家。

马明海儿子二零一七年中秋节在海外回忆说:“爸爸总是教导我,要记住三个心:恒心,静心,平常心。爸爸在我儿时的记忆中,终于因为修炼法轮功变成了一个满眼都是微笑,乐观豁达,喜欢帮助他人的一个好人,他的言传身教让我受益终身。就是这么好的一个父亲,却经历着常人想象不到的苦难……”“ 爸爸这十几年一直在中国大陆遭受着迫害,只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不放弃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

“没有人知道修炼法轮功家庭的孩子是如何成长的,在校园里经常正在上课就被警察叫去问话,在同学面前被耻笑欺负。我也坚守爸爸的信仰,我不记恨他们,因为我知道,他们只是被谎言蒙蔽。如果有一天,当法轮功的真相大白时,人们一定会明白修炼法轮功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勇于说真话,他们坚持善良,他们以德报怨,用生命去守护自己信仰,他们正在渐渐唤醒这个社会缺失的良知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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